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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修正民法 家有惡鄰可要求法院強制介入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民法物權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住家周遭如果有冷氣機滴水、排放廢氣污水的惡鄰居,不但可以向主管機關檢舉,還可以要求法院介入強制執行。

高雄大寮毒氣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事實上,過去如果發生鄰居冷氣機滴水、工廠工地製造噪音、排放廢氣、廢水等問題,都只能向主管機關檢舉,要求勸導或裁罰。不過根據立法院修正通過的民法第774到798條,未來民眾可以直接請求法院介入,以(妨害排除判決請求權)命令停止,進而強制執行,不必等房屋或土地所有權人出面解決,承租人也可自行向法院提出請求。

此外,父母遺留土地要分割或變賣將更有彈性。過去共有物裁判分割方法只有原物分配、價金分配或二者兼具,修法之後,相關裁判分割方法交互運用增加到八種,可有效增加共有物分割方法的彈性。

這次修正也通過,過去撿到遺失物只能交給警察,未來只要交存警察或自治機關,或拾獲場所的管理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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