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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研議修法 未來房屋交易30日內必須登錄成交資訊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台灣不動產交易中的「交易價格透明化」內政部已經完成初步草案,將循法制程序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執行。未來,預售、仲介應於買賣交易完成後30日公開登錄交易資訊。

為建立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機制,內政部於7月1日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及第29條修正草案,規定不動產經紀業媒合成交之買賣或租賃案件,應於成交3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經篩選整理後提供各界查詢或利用。

內政部表示,不動產經紀業分為2種,(1)是以經營成屋為主的仲介經紀業,(2)為以經營預售屋為主的代銷經紀業。這次修法規定成屋之買賣委託案件,仲介經紀業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並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日內,登錄成交案件資訊。

至預售屋部分,為及時建立並提供成交資訊,代銷經紀業者於簽訂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即應登錄成交資訊,不待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如發現經紀業有登錄不實、逾期未登錄或逾期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等情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未來對於登錄成交資訊,交易當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個人資料,不列入登錄項目;在提供查詢交易資訊方面,將隱匿地號及建物門牌號碼等足以辨識個案之資料;亦即在符合法律規範及兼顧當事人隱私之前提下,以去識別化,採區段化之方式提供不動產交易價格等相關資訊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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