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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屋的出現

經濟日報╱記者雷盈/台北報導 2008.02.15 04:39 am 台灣金服公司副總經理陸俊雄說,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行後,還不出錢的卡奴會跟銀行協商,如果協商破裂,經法院審理後,就會依法拍賣房屋,目前約有5萬個卡奴準備開始協商。 陸俊雄推估,5萬個卡奴中,應該有一、兩萬人有不動產,或是有房貸債務,如此來看,就至少會有一、兩萬間房屋會進入拍賣屋市場,且最快今年5、6月就會開拍。

建物主要用途差異影響

中國時報 2008.03.13  店面變停車位 法拍損失判國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台北市曾姓男子參與法院拍賣投標,購得北投明德路一樓「店面」,豈料,拍定之後第5天,士林地政事務所竟更正為「停車空間」,又不及時通知法院,以便撤銷拍賣。 最高法院昨日判決士林地政事務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賠償曾姓男子「店面」與「停車空間」之間的價差432萬2150元,及遲延利息。 引起國賠爭訟的房地坐落在北投明德路201號。該房地於六十七年間第一次所有權登記時,記載為「停車場」,六十八年始登記為「住家用」。據台北市政府工務局使用執照,該建物的用途應是「停車空間」。 九十二年八月間,曾姓男子向士林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登記謄本,查明房地用途是「住家用」之後,參與士林地院民事執行處的法拍投標,以1258萬8000元拍得。 豈料,拍定之後的第5天,士林地政事務所竟將房地的用途變更為「停車空間」,卻不及時通知法院或曾姓男子。待曾姓男子發現「住家」已變成「停車空間」,向士林地院請求撤銷拍賣程序時,為時已晚,因為,拍賣價金已由債權人領受,法院也無法救濟。

特別變賣的應買程序新聞

先買先贏 力霸皇冠21億變賣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3.14 03:51 am 王又曾家族擁有的力霸皇冠飯店被法院查封拍賣,歷經三次流標後改採特別變賣程序,馥敦飯店出價廿一億元取得第一順位,台商東方明珠雖出價多出十萬元,但因「先出價的就贏」,應買聲請被駁回。 力霸皇冠飯店去年八月被台北地方法院查封,以廿五億元底價拍賣,三次拍賣都流標,依法改採特別變賣程序。馥敦上月廿五日向法院出價廿一億元,東方明珠則在次日出價廿一億零十萬元,雙方都向法院繳交四億多元的保證金。 承審法官指出,特別變賣的應買程序和拍賣不同,拍賣有比價的問題,誰出價高就賣給誰,而特別變賣程序,根據司法院訂頒參考要點,「以聲請狀到達法院的時間先後定之」;馥敦出價在先,為第一順位,法院因此駁回「後到的」東方明珠聲請。。 東方明珠負責人張淑絹表示將提出抗告。她說,她的出價比馥敦還高,法院竟駁掉出價高的,明顯損害力霸債權人的權益,她希望法院對本案重新公開招標。

安南區廣(停)六配合溪東裡親子、育樂公園啟用

  臺南巿安南區海佃國小自建校後,臨安富街(A-4-13M)大門面對漁塭,且因徵收問題致學校南側道路及廣(停)用地遲遲未開闢,師生僅能由郡安路後門出入,且由於郡安路為安南區主要道路,交通車流量甚大,致使學童上、下學之交通安全倍受威脅;為儘速解決學童上、下學交通安全,並提供家長接送學童停車空間,市府於95年度編列預算辦理安富街(A-4-13M)道路及廣(停)六、廣(停)七停車場開闢工程,其中廣(停)六、廣(停)七開闢工程預算編列450萬元,並於96年11月份發包完成,工期為90日曆天,現廣(停)六已完工,並訂於3月15日上午九時與周圍親子、育樂公園同時辦理落成啟用典禮。   本案完工後新增停車位共42位(含行動不便者使用停車位2位), 配合安富街(A-4-13M)道路開闢,可有效改善當地上下學尖峰時段交通擁塞及解決學童之家長停車問題,平時作為廣場使用並結合周圍公園,使廣場活動多樣化,並塑造周圍景觀更為完整與接續。

2萬元以下欠稅執行案款97年6月起可至便利商店繳納

為便利因欠稅而受強制執行之義務人繳納案款,財政部賦稅署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特別研討2萬元以下之小額欠稅由各便利商店代收之可行性,經長期規劃及試辦,確定自今(97)年6月起,滯欠地方稅及綜合所得稅,其每筆本稅、滯納金、滯納利息等於加計執行必要費用後金額在2萬元以下執行案件,可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行政執行處核發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在限期內至全省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便利商店繳納,屆時欠稅人可免親赴行政執行處或各稅捐稽徵機關補發稅單再繳納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