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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5, 2008的文章

97年度租金補貼、購屋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第2次公告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 97年住宅補貼第1次公告已於8月15日截止受理,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後,各項補貼均有剩餘之戶數,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自11月25日起受理民眾申請,其中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項目,採隨到受理方式,不需評點排序,也不需抽籤;至於租金補貼部分,因僅餘約8千餘戶,則仍採與第1次公告相同之評點方式辦理。 中華郵政配合中央銀行降息,自97年10月起已四度調降機動與固定存款利率,目前購置、修繕住宅貸款之優惠利率已調降至2.267%,弱勢戶之貸款利率更降至1.692%;此外,9月22日開辦之「增撥新台幣二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依內政部97年9月26日函頒之作業簡則規定,可與住宅補貼之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搭配使用,減輕民眾購屋貸款之負擔。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符合上述規定的民眾,可踴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