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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0月 1, 2012的文章

房屋買賣契約適用建商 明年4月起需載明資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購屋者最關切的山坡地住宅、兇宅等重大屋況資訊,今後賣方都必須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書」中交代清楚,這項規定目前適用於建商,未來也將要求仲介業者提供,讓買賣雙方簽約時載明,預計明年4月正式上路。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業者必須將房屋未登記的部分、漏水情形、輻射屋檢測、是否曾經發生兇案、自殺或一氧化碳中毒致死,以及是否列管為「山坡地住宅」等資訊充分載明。 此外,為避免業者借故延遲交屋導致消費糾紛,修正案也增列如果未依約定日期交屋,可以請求業者賠償消費者損害。 消保處表示,新的「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會在今年10月公告,明年4月正式上路,違反規定的業者,將依消保法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以連續處罰、限期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