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2015的文章

農舍興建辦法實施、農舍移轉相關條例送審

彭總裁救經濟 央行鬆綁房市管制措施

 經濟日報 央行首度宣布鬆綁房市管制措施。央行今日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調整特定地區的範圍,新北市八里與鶯歌,以及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中壢區與龜山區等四個行政區自特定地區裡刪除,另外,同一人名下第三戶以上房貸成數,以及豪宅貸款最高貸款成數,與公司法人購置住宅貸款成數,均由先前的五成提高至六成。 外界認為,國內景氣不佳,央行破天荒鬆綁房市管制措施,是為了避免再度對經濟造成二次傷害。

本所買賣簽約過戶累計金額統計

  104年05月 32,173,351 103年05月 131,844,317 104年04月 82,395,000 103年04月 328,348,138 104年03月 86,989,168 103年03月 75,855,800 104年02月 4,881,000 103年02月 27,500,000 104年01月 67,110,638 103年12月 219,908,732 103年11月 182,255,180 103年10月 38,330,255 103年09月 13,469,962 103年08月 67,487,650 103年07月 307,878,443 103年06月 57,426,015

共有房屋經法院判決分割確定,部分共有人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00條規定,單獨為全體共有人申請分割登記時,得代其他共有人申報及繳納契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4年2月6日 台財稅字第10300205660號 一、 共有房屋經法院判決分割確定,部分共有人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00條規定,單獨為全體共有人申請分割登記時,得代其他共有人申報及繳納契稅。 二、 廢止本部92年5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20452901號函。 部  長 張盛和

奢侈稅財政部函釋新增11項排除課徵項目。104.2.6新聞稿

放寬房地合一自住免稅標準 第三回合

攸關不動產業的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免稅條件可望放寬。財政部原本規劃,自用住宅免稅優惠僅限一戶一屋者,但高層認為條件太嚴,決定放寬為擁有多屋者,出售其主要居住的房產時,免課房地合一稅,全台約有743萬戶可望受惠。 財政部已將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周向行政院報告新版房地合一稅規劃,毛揆雖尚未拍板定案,但已定調房地合一稅以輕稅為要,以能修法通過為最高原則。 財政部表示,原先的自住宅免稅是比照奢侈稅規定,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戶者才適用,但據了解,行政院討論時,認為自用住宅一戶免稅,並不符合我國民情,全台灣擁有1至3戶房屋的人,就有743萬人,影響太大,因此要求財政部檢討。 財政部決定參考美國和澳洲等國的不動產課稅制度,讓擁有多戶房屋者能選擇其中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後,原房屋交易所得的重購退稅制度不會改變,讓換屋族維持免稅,再搭配長期持有減徵優惠,可望減輕課稅負擔。 為抑制短期炒作歪風,財政部對於自用住宅免稅條件,仍堅持必須持有5年以上出售,同時必須有實際居住事實,才能適用免稅優惠。即使是自用住宅,若是在買進後2年內出售,則無法享有免稅,反而要按20%差別稅率加重課稅。 在排富條款方面,財政部原設定總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房屋,無法適用自住宅免稅優惠,且全台一體適用,但外界批評全台房價差距很大,一體適用並不公平,而且也剝奪高所得者的租稅人權,因此如果是出售自用住宅,並無門檻金額規定。 另外,在奢侈稅退場後,2年內的短期不動產交易,財政部初步訂定以差別稅率20%,加重課徵房地合一稅,但巢運等社運團體認為稅率太輕,奢侈稅一旦退場,政府將無政策工具可抑制房市短期炒作,財政部不排除提高稅率至30%。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第二回合攻略]

金管會將推動11項「大數據」(Big Data)應用計畫,其中包括「不動產授信統計資訊」提供民眾購屋評估參考。

金管會將推動11項「大數據」(Big Data)應用計畫,其中包括「不動產授信統計資訊」提供民眾購屋評估參考。 不動產授信統計資料分為3部分,包括第1、購屋者的年齡、性別、收入;第2、不動產也就是擔保品的資訊,包括地點位置、價格、坪數區間、物件類型;第3、最後是授信的結果,也就是貸款成數、金額、年限。這3大資料金管會將做部分上網揭露,可望成為民眾購屋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自用住宅用地滿兩年或非自用住宅用地滿十年合建分屋、建屋出售免營登規定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304605550號 一、 個人以其持有非自用住宅用地或持有未滿1年之自用住宅用地建屋、拆除改建房屋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嗣出售其所有之房屋,如該地屬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免辦理營業登記,免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 非自用住宅用地興建前持有10年以上者。所稱「持有10年以上」,指自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至房屋核准拆除日屆滿10年,或自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至建造執照核發日屆滿10年,擇一認定;因繼承取得者,自被繼承人取得所有權並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因夫妻間贈與或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者,自夫妻他方原取得所有權並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 (二) 興建後持有自建或分得房屋,銷售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連續滿2年者。所稱「連續滿2年」,指自戶籍遷入之日至訂定銷售契約之日連續滿2年;因繼承、夫妻間贈與或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者,得溯及自被繼承人、夫或妻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戶籍遷入之日連續滿2年。    符合前述條件之個人,如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或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事宜者,仍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 個人以持有1年以上自用住宅用地建屋、拆除改建房屋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嗣出售其所有之房屋者,依本部81年1月31日台財稅第811657956號函、81年4月13日台財稅第811663182號函及84年3月22日台財稅第841601122號函規定,得免辦營業登記。但其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或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事宜者,自105年1月1日起,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部  長 張盛和

地政司103年第四季台南市地價指數

本期地價總指數較上期上漲3.10%,住宅區、商業區及工業區較上期分別上漲3.35%、2.39%及2.52%。本市因崑大路、大灣交流道、台江大道等交通建設路網日趨完善,又永康砲校遷移後將闢建創意設計園區、新市新和社內區段徵收開發完成、本市第1個低碳示範社區-九份子公辦重劃區即將完成、物流及轉運專區、中國城及運河星鑽、鹽行國中區段徵收等開發議題發酵,帶動住宅區地價上漲。海佃路1段、和緯路、文元國小、花園夜市與文賢路周邊商業行為熱絡,加上位於東區之大型購物中心開發案,吸引建商持續購地推案,帶動商業區地價上漲。工業區因台江大道開通後,與臺17、19線、國道8號串聯成便捷交通路網,吸引廠商於和順工業區及臺南科技工業區購地建廠;又永康科工區規劃完善,交通便捷,吸引廠商進駐設廠,帶動工業區價格上漲。 本期地價指數計有安南區等27個行政區上漲、麻豆區等6個行政區下跌。茲將本期地價變動較大地區分析說明如下: (一)安南區 本期地價指數較上期上漲8.81%。本區區內有臺灣歷史博物館、台江國家公園、安南醫院等重大公共建設,且因鄰近本市北區,被喻為「新北區」,區內貫穿東西向之台江大道亦分段完成,即將全線竣工,交通路網及生活機能日趨完善,公園、學校、博物館周邊及重劃完竣區域內之建案,交易相對熱絡,目前完成之安西、安通、十字等重劃區,因地理位置相對優越,建商亦持續推案,帶動住宅區地價上漲。商業區因海佃路1段鄰近北區,商業活動已屬熱絡,又因鄰近即將完成的本市第1個低碳示範社區-九份子公辦重劃區,受到各界關注,帶動地價上漲。工業區因台江大道開通後,與臺19線、國道8號串聯成便捷交通路網,吸引廠商於和順工業區及臺南科技工業區購地建廠,帶動地價上漲。 (二)新市區 本期地價指數較上期上漲4.21%。本區鄰近臺南科學工業園區,因區段徵收完成後建築用地增加,加上市區大型新建案陸續推出,帶動住宅區地價上漲。本區消費人潮增加,使原本屬傳統市場住商店舖之商業區有較活絡的商業行為,帶動商業區地價上漲。 (三)安定區 本期地價指數較上期上漲4.17%。本區緊鄰臺南科學工業園區,與鄰近安南區、善化區及新市區相較,地價相對較低,使本區土地漸受建商青睞,推案量增,而且區內有國道1號、8號之便利交通網,使臺南科學園區就業員工於本區購屋意願增加,帶動住宅區地價上漲。本區商業活動仍屬傳統型商業行為,且集中於慈安宮及港口傳統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