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民衆最怕的就是賣舊房子,必須付出的大筆土地增值稅,雖然每個人一輩子享有一次,買賣自用住宅可適用10%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不過現代人已經不像過去,二三十年才換一次房子,也因此財政部提案修法,除了現行的優惠,更進一步放寬到持有一間房屋的換屋者,只要房屋持有六年以上,還是能繼續享有10%土增稅率的優惠,不過適用面積,縮減一半,都市住宅45坪以內,非都市住宅105坪,也就是説,只要符合規定,每超過六年換一次房子,都能適用優惠稅率。不過有立委質疑,政府鼓勵換屋卻愈換愈小 而且不應該限制年限。財政部表示,修法用意在減輕民衆換屋時的租稅負擔,也希望藉此提振房地産景氣,如果修法通過,將可造福423萬擁有自用住宅的民衆。
先買先贏 力霸皇冠21億變賣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3.14 03:51 am 王又曾家族擁有的力霸皇冠飯店被法院查封拍賣,歷經三次流標後改採特別變賣程序,馥敦飯店出價廿一億元取得第一順位,台商東方明珠雖出價多出十萬元,但因「先出價的就贏」,應買聲請被駁回。 力霸皇冠飯店去年八月被台北地方法院查封,以廿五億元底價拍賣,三次拍賣都流標,依法改採特別變賣程序。馥敦上月廿五日向法院出價廿一億元,東方明珠則在次日出價廿一億零十萬元,雙方都向法院繳交四億多元的保證金。 承審法官指出,特別變賣的應買程序和拍賣不同,拍賣有比價的問題,誰出價高就賣給誰,而特別變賣程序,根據司法院訂頒參考要點,「以聲請狀到達法院的時間先後定之」;馥敦出價在先,為第一順位,法院因此駁回「後到的」東方明珠聲請。。 東方明珠負責人張淑絹表示將提出抗告。她說,她的出價比馥敦還高,法院竟駁掉出價高的,明顯損害力霸債權人的權益,她希望法院對本案重新公開招標。
陳義榮代書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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