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揹債40年還到頭髮白 年輕人願意?

2010/12/14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
政府要蓋社會住宅,並協調行庫推出四十年低利房貸,有年輕夫妻稱好,表示一旦推出就立刻買屋,但有人認為如果位置太偏僻就不會想買;更有人認為,現在年輕人未必肯為買房揹債四十年。

台東縣大武鄉加津林部落排灣族青年李志賢表示,在部隊服務十三年,因房價太貴,至今仍未買屋,如果社會住宅貸款期限達四十年,他一定馬上購屋。

高雄市廿六歲的設計人員鄭在基說,如果有這樣的住宅且地點不是很偏僻,坪數適中,他會很想買,「如果能先租後買,負擔會更輕」。

高雄市卅五歲上班族曾桂蓮一直計畫買房子,但買不下手,聽到將新建社會住宅,覺得多一個選項,但又怕這些住宅蓋得太偏僻,生活機能不足,到時候反成燙手山芋。

今年十月退伍的顏椿益,在生物科技公司當研發,月薪三萬多,與女友正計畫結婚,他說不考慮買社會住宅,「說穿了,社會住宅就是另一種國宅,國宅一直給人品質不佳的印象」。

在花蓮從事鐵道紀錄的顏妏如說,時下青年人對貸款是很陌生的,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立意雖佳,但最好先了解年輕人的想法,年輕人未必肯為了房子而揹債一輩子。

「貸款四十年,時間太久了!」花蓮縣吉安鄉超商店長鍾碧婷說,萬一買的人沒有活那麼長,豈不是讓下一代或讓擔保人扛債呢?

屏東縣從事製鋼業的陳文伯今年剛結婚,目前租屋,他認為低利率雖然是政府美意,但自己根本連頭期款都繳不出來,而且他也擔心社會住宅會淪為龍蛇雜處,寧願租好一點的房子。

五十四歲的台北縣民陳靜心則認為,房貸可以延長貸款時間到四十年,對年輕人而言是利多好消息,但如果讓四、五十歲的人貸款,這樣要等到八、九十歲才能還清房貸,風險太大,會衍生更多問題,應一併推出配套,才不會讓政府好意變成黑洞。

住台北市的退伍軍人董亞雄說,訂政策的官員根本沒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如果三十歲買房子,一輩子都在還錢,這種壓力太大了,政府應該是想辦法讓房價回歸正常,這個政策根本治標不治本。

三十三歲的台北縣民葉沛綱說,他三年前結婚後,貸款四百萬元,分期廿年,在板橋市買了卅三坪的房子,月繳房貸兩萬多,但兩年前小孩出生後,雖然雙薪,但收支仍難以平衡,已經決定把房子賣了。「如果房貸可以分期四十年,會願意重新再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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