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打房!今年賣屋 明年要多繳稅

2010/12/06
【聯合晚報╱記者楊美玲、游智文╱台北報導】
為抑制高房價,財政部再出手,今年賣房子的人,明年綜所稅要多繳一點。財政部下周二將召集全國稅捐機關,討論99年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課稅標準,只要在今年出售不動產的民眾,售屋所得收益比率恐將大幅上調,尤其是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收益率調漲幅度最高,擬從29%調升至37%。

財政部官員表示,下周二確定調幅後將公告實施,於民國100年5月申報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若無法拿出實際交易成本的售屋民眾,就須依此收益標準繳稅。立委賴士葆今於財委會質詢指出,美國恐將再推動量化寬鬆政策,面對國內居高不下的房價,財政部是否已確定上調售屋所得收益比率,但他認為,稅率提高恐無效,高房價仍是稅基的問題。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對於高房價和高所得都要合理課稅,並非單一稅率的問題,財部將會研擬可長可久的方案。

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所謂「售屋所得收益比率」,就是售屋獲利占房屋評定現值的比率,如果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售屋所得收益比率29%,即售屋獲利29萬元,提高到37%,那麼認定的獲利就是37萬元。

林以德表示,財產交易所得申報在不動產項目上,如果申報人提出實際交易契約價格,就依契約價格計算,如果沒有,就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的「售屋所得收益比率」計算獲利金額,目前北市設定的比率為29%,售屋者必須依此比率算出獲利後申報所得稅。

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由於售屋所得收益比率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做為稅基,而非以市價,在房屋評定現值遠低於市價情形下,調整收益比率所能產生的稅負有限,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不會太明顯。

財政部官員表示,五區國稅局依據轄區內房價漲幅資料以及市場行情,而提出各縣市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目前包括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桃園縣,基隆市、新竹市等地區,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所得額都將會調高,而調幅至少1%,最多則達8%,而台中、嘉義及台南三市,以及縣轄市與鄉鎮,則維持98年的課稅水準不變。

財政部官員強調,目前都只是初訂,售屋所得收益率仍須經過開會討論後,才能做出最後的決定。官員說,此稅率的調整只是更「貼近實情」,並非是為了打房,但透露根據目前調查結果,發現台北市99年售屋所得收益率的調幅恐怕會是最高。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新市新和社內區段徵收使用分區參考圖(套疊google earth)

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不包括持有骨灰(骸)存放設施在內

財政部今日發布解釋令,明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基地,不包括持有骨灰(骸)存放設施在內。同時依特銷稅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公告同法條第2款規定之「非自願離職」出售新房地之情形。   財政部說明,為抑制不動產短期投機炒作,同時避免殃及無辜,特銷稅條例第5條訂有排除課稅規定,其中包括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者。近期國稅局稽徵實務上個案之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除有1戶自住房地外,另有骨灰(骸)存放設施,而產生可否適用該排除規定之疑義,該部考量骨灰(骸)存放設施為放置已歿者骨灰之用,非可供居住,自非屬該條款規定範疇,爰發布令釋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地,不包括骨灰(骸)存放設施。

訂定「一百零一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四) 臺南市: 1、東區、南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及中西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4%計算。 2、新營區及永康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計算。 3、鹽水區、白河區、柳營區、後壁區、東山區、麻豆區、下營區、六甲區、官田區、大內區、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新化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玉井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及龍崎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