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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歲以上以房養老 後天起試辦

【聯合晚報/記者舒子榕/台北報導】

以房養老政策3月1日試辦,試辦期間到民國106年年底,今年5月到7月受理申請,試辦對象最多100人。內政部採終身給付制,將性別、年齡、房價等因素納入考量,70歲婦女,所持不動產估價現值500萬元,每月可領取1萬5000元,因應通貨膨脹,每月給付金額將以逐年1%額度遞增。


內政部長李鴻源舉行記者會宣布以房養老3月1日試辦,試辦對象資格,為各縣市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李鴻源說,以房養老所需經費6400萬元,由公益彩券回饋金支應,試辦期間委託土地銀行經辦貸款事項。

內政部說,根據各縣市中低收入戶不動產公告現值審查上限,台北市是776萬元,新北市是525萬元,其他地區都低於500萬元。根據內政部戶政司資料,目前戶籍資料顯示的單身獨居老人,總共有11萬戶,但不清楚房產等其他情況。
內政部指出,在資格審查時,不動產價值是以公告現值為基準,但在每月給付時,將改以不動產的估價現值,不動產公告現值是估價現值的0.7倍。根據各項條件試算,李鴻源說,70歲女性,不動產估價現值為500萬元,每月可領取1萬5000元,700萬元可領取每月2萬1100元,900萬元可領取每月2萬7200元。
除了不動產價值,性別也納入計算,李鴻源指出,由於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在年齡相同及不動產價值相同的情況下,男性給付金額較女性為高,同是70歲老人,不動產估價現值都是1000萬元,男性可領取每月3萬4800元,女性可領取每月3萬300元。

李鴻源說,為了讓老人充分了解政策內涵,內政部將在3、4 月舉辦分區說明會,近期公告正式受理時間及申請方式,5月到7月受理申請,申請的作業先由各縣市政府初審,再轉送內政部審查。符合資格老人再辦理不動產估價,到土地銀行辦理貸款相關程序,完成貸款程序的次月5日,政府就會撥付第一個月的給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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