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年金愁錢 藍促復徵3%金融營業稅

2013-04-29 01:50 中國時報 【唐筱恬、楊毅/台北報導】

 馬政府揮刀大砍年金傷及藍營票倉,有選票壓力的藍委開始「自保」提版本殺價或幫年金找錢。國民黨團年金小組召集人廖正井提出修法案,將復徵原本保留給銀行業列抵呆帳的三%營業稅,用來支付勞保、軍公教年金缺口,短短一天之內就有五十八人簽連署,人數接近立院過半席次。
 廖正井提案 一天58人連署
 此外,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育仁昨表示,今也將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法,修法重點有兩大方向:一是主張勞保年金所得替代率應維持現行一.五五%不變,不分所得級距均一體適用,因為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拉長到一四四個月已打了一次折,領取金額不應再減少;二是在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條文中,明定勞委會應會同財政部擬訂財務撥補計畫,以保障勞工權益。
 嗆砍政院版 「手舉不起來」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孫大千、盧秀燕均連署廖正井案,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對該案持保留態度,強調各委員對政院年金版本有意見,「不要只會放話,請自行提案」,只要能在黨團大會通過,就是整個黨團都要支持的「黨團版」,黨團絕對不會只是做政院的橡皮圖章。
 行政院日前通過年金改革版本,多位藍委都說這版本「手實在舉不起來」,紛紛醞釀提版本殺價,縮短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的採計標準,甚至揚言一定要掀開投保薪資上限四萬三千九百元的天花板限制。
 對於政院一再強調,政府都將負最終責任。廖正井痛罵「嘴巴講一講,錢從哪理來?」財政部、金管會也不能覺得事不干己,各部會都要想辦法去找錢。
 籲專款專用 支付年金缺口

 廖正井表示,政府之前為因應金融風暴,修改《營業稅法》第十一條規定,銀行業得以保留三%營業稅,用以沖銷逾期債權或提列備抵呆帳,不過逾期放款比率低於一%時,就應該停止適用。根據資料顯示,九十九年、一○○年銀行逾放比率都已低於一%,政府早就該恢復徵收三%營業稅。
 因此他提出《營業稅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恢復徵收三%營業稅,並且回復徵收的稅款,自民國一○三年一月起,應專款撥給勞工及軍公教保險、退休基金財源,以作為基金運用及給付支出。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特別變賣的應買程序新聞

先買先贏 力霸皇冠21億變賣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8.03.14 03:51 am 王又曾家族擁有的力霸皇冠飯店被法院查封拍賣,歷經三次流標後改採特別變賣程序,馥敦飯店出價廿一億元取得第一順位,台商東方明珠雖出價多出十萬元,但因「先出價的就贏」,應買聲請被駁回。 力霸皇冠飯店去年八月被台北地方法院查封,以廿五億元底價拍賣,三次拍賣都流標,依法改採特別變賣程序。馥敦上月廿五日向法院出價廿一億元,東方明珠則在次日出價廿一億零十萬元,雙方都向法院繳交四億多元的保證金。 承審法官指出,特別變賣的應買程序和拍賣不同,拍賣有比價的問題,誰出價高就賣給誰,而特別變賣程序,根據司法院訂頒參考要點,「以聲請狀到達法院的時間先後定之」;馥敦出價在先,為第一順位,法院因此駁回「後到的」東方明珠聲請。。 東方明珠負責人張淑絹表示將提出抗告。她說,她的出價比馥敦還高,法院竟駁掉出價高的,明顯損害力霸債權人的權益,她希望法院對本案重新公開招標。

訂定「與私有土地交雜無法單獨利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讓售原則」

一、 依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一第一項第六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五條之一第三項第二款規定讓售國有非公用土地之作業,依本原則辦理。 二、 申請人申購與私有土地交雜無法單獨利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應提出地方政府不予核發公私有畸零(裡)地合併使用證明書之文件。 三、與私有土地交雜,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國有非公用土地被私有土地完全包圍。 (二) 國有非公用土地兩側(含)以上為私有土地。 (三) 國有非公用土地一側(含)以上為私有土地、一側(含)以上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或為公共通行之道路或為公共排水之水溝。 四、 無法單獨利用,指國有非公用土地或併同鄰接國有土地,位於都市計畫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編定為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 未臨接道路。 (二) 臨接道路: 1、 未達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建築基地最小面積之寬度或深度。 2、 已達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建築基地最小面積之寬度及深度,而經申請人檢具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無法單獨建築使用之證明文件。 五、國有非公用土地符合第二點至前點規定,且無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讓售: (一) 保留公用需要。 (二) 經行政院、財政部或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核定計畫、用途或處理方式。 (三) 政府機關申請撥用。 六、 國有非公用土地毗鄰之土地非全部屬申購人所有者,除會同申購外,應取具其他鄰地所有權人同意由其承購該範圍國有非公用土地之同意書。但其他鄰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附該同意書: (一)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 (二) 現作道路、水溝使用。 (三) 已建築使用且領有使用執照。 (四) 該土地係原由同一筆國有非公用土地分割承購取得。 (五) 土地所有權人為公司組織之國公營事業機構或公法人,經發函限期表示是否有申購意願,經回復無申購意願,或逾期未回復視為無意申購。 (六) 依事實狀況判斷無法與國有非公用土地合併利用。

豪宅稅喊卡 無殼蝸牛:喊假的

為了打壓高房價,財政部打算修改「自用住宅稅率」,就是開徵「豪宅稅」,行政院長吳敦義認為房屋稅屬於地方政府,中央不該過度干預,這讓前兩天才喊出要再度走上街頭的無殼蝸牛團體不滿,認為政府根本不敢得罪財團,打壓房價是喊口號而已。 豪宅稅到底可不可行,前一天行政院長吳敦義接受媒體採訪是這樣說的,說房屋稅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中央不能干預,等於是把打壓房價的責任拋回給地方政府。 這話聽在20年後又要走上街頭的無殼蝸牛聯盟耳中,非常不是滋味,前兩天才上街抗議,沒想到政府給的回應卻是要取消豪宅稅,別說他們不能接受,連一般民眾對政府也很有意見。 根據財政部提出的新版「自用住宅稅率」,是要依依房屋現值分五級,最高課1.8%,估計全台灣30萬戶豪宅受影響,現在吳揆一句政府不必要干預太多,豪宅稅要喊卡,難怪讓民眾不相信政府在抑制房價上是有誠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