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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訴訟事件多元化繳費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附件修正總說明(103.10.09 修正)》

司法院自九十六年十月起,於一、二審法院(除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連江地 方法院外)全面辦理多元化繳費便捷服務,提供民眾多管道之繳費方式,除了親臨法 院繳費、使用匯票郵寄法院外,增加金融機構臨櫃繳款、實體 ATM 轉帳及網路 ATM 轉帳之多元化繳費服務,方便民眾補繳司法規費,以貫徹司法便民之目標。嗣於九十 八年二月十六日將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納入適用範圍,九十八年七月一日新 增「便利商店代收」以利民眾就近繳款,一百年一月再將高雄少年法院納入適用範圍 。目前提供服務費別計有裁判費、聲請費、預納費(即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預納款) 、執行費、鑑定人證人旅費、罰金罰鍰(因故受裁處罰鍰)、民事旅費、少年教養費 、少年法代監護人罰鍰、民事旅費、民事強制執行案款等。 按民事訴訟採有償主義,訴訟進行所需費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當事人負擔(民事 訴訟法第 94 之 1 條第 1 項)。法院於辦理民事事件時,依聲請或依職權提解關 係人到場辯論或訊問所生費用,屬同法第 77 條之 23 第 1 項規定之進行訴訟之必 要費用。家事訴訟(家事事件法第 51 條)與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 98 之 6 條 、第 100 條第 2 項)均適用之。 又依強制執行法第 3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為防止抗拒或遇有其他必要之情形者 ,得請警察或有關機關協助。是協助執行之警察人員係替代法警執行公權力,其差旅 費屬執行之必要費用。 綜上,基於便民理念,爰將民事、家事、行政訴訟事件應預納之「提解費」,以及強 制執行事件應預納之「憲警旅費」納入本注意事項適用範圍。 本次修正要點:修正注意事項附件,新增「提解費」、「家事提解費」、「憲警旅費 」費用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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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編譯范振光╱綜合報導】 「末日博士」麥嘉華昨天語出驚人,建議基金經理人購買農地和農產品、黃金,以因應都會區可能爆發的暴動、生物武器攻擊和其他手段的「骯髒戰爭」。 麥嘉華在里昂證券的東京投資論壇上,對七百位退休基金和主權基金經理人演講時說:「下一場戰爭將是骯髒戰爭。如果手機不通、網路停擺或城市自來水供應被下毒,你該怎麼辦?」他建議經理人在鄉下買房子,並囤積可隨身攜帶的貴重資產黃金、鑽石。他也建議買小麥等農產品。 麥嘉華驚悚言論的根據,是美國財政即將破產,且美國和中國因原油逐漸枯竭而有軍事緊張的危險。他認為,在歐巴馬總統主政下,美國每年的赤字不會低於1兆美元。悲觀的專家預測,10年內美國將出現35%稅收用於償還公共債務的窘境,而麥嘉華認為比例可能高達五成。 在石油方面,美國在東西兩岸都有寬闊海洋可運輸,並可從南北鄰國墨西哥、加拿大獲得供應,且必要時可動用11個航空母艦艦隊在海上護油。相較之下,中國和其他亞洲新興國家的中東油源必須經過蜿蜒海路和麻六甲海峽。另一方面,美國在中亞的軍事部署可能引起中國方面的疑慮。 針對亞洲的投資,麥嘉華建議經理人因應糧食和飲水的短缺,買進和農業、淨水技術相關公司的股票。他認為日本市場今年表現會優於其他國家,日本金融類股尤其值得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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