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304605550號
一、 個人以其持有非自用住宅用地或持有未滿1年之自用住宅用地建屋、拆除改建房屋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嗣出售其所有之房屋,如該地屬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免辦理營業登記,免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 非自用住宅用地興建前持有10年以上者。所稱「持有10年以上」,指自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至房屋核准拆除日屆滿10年,或自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至建造執照核發日屆滿10年,擇一認定;因繼承取得者,自被繼承人取得所有權並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因夫妻間贈與或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者,自夫妻他方原取得所有權並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
(二) 興建後持有自建或分得房屋,銷售前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連續滿2年者。所稱「連續滿2年」,指自戶籍遷入之日至訂定銷售契約之日連續滿2年;因繼承、夫妻間贈與或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而取得者,得溯及自被繼承人、夫或妻等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戶籍遷入之日連續滿2年。
符合前述條件之個人,如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或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事宜者,仍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 個人以持有1年以上自用住宅用地建屋、拆除改建房屋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嗣出售其所有之房屋者,依本部81年1月31日台財稅第811657956號函、81年4月13日台財稅第811663182號函及84年3月22日台財稅第841601122號函規定,得免辦營業登記。但其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含設置網站或加入拍賣網站等)、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登記)或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事宜者,自105年1月1日起,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部 長 張盛和
( 2010/03/22 09:00 時報資訊 ) 工商時報 記者馬婉珍/台北報導 房價直漲、租金卻下跌,因此壓縮投報率,專家提醒,現階段當包 租公,並非好時機。以整層住宅來看,目前平均投報率跌破2.5%、 僅有2.3%,創史上新低;尤其是南京東路捷運站旁,多半認為收租 效益應不錯,但投報率卻才1.74%,該站點所屬的文湖線,更是大台 北捷運周邊住宅中,投報率表現最差。 根據住商不動產的調查,北市住宅房價近1年上漲26.2%、達每坪 41.6萬元,但租金卻下跌6.2%、達每坪820元,因此大大壓縮投報率 ,現已跌破2.5%、僅有2.3%,可見若加上屋況管理、空租期等成本 ,包租公幾乎是無利可圖。 台灣租屋網業務經理李惠心指出,當包租公並非穩賺不賠,雖然出 租時間已較半年前縮短約1個月,但因空屋量仍多,租金始終未見好 轉,所以她提醒,短期內投資房市者,應審慎評估風險。 住商不動產台灣總部總經理陳錫琮表示,台北市是全國最有活力的 房地產投資市場,儘管如此,住宅的投報率卻因房價上漲而跌至2.3 %,再以目前租屋市場較高的空屋率來看,市場供給較多,可見租客 較占上風,因此買屋收租長期下來並非穩賺不賠,而打算短期炒作者 ,更要考量受政府嚴控影響、房市走入混沌期,轉售風險更大。 由中信房屋調查各捷運站的住宅租金投報率,也可發現投報率幾乎 在3%以下,尤以文湖線表現最差,南京東路捷運站的投報率僅1.74 %,敬陪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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