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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房地合一自住免稅標準 第三回合

攸關不動產業的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免稅條件可望放寬。財政部原本規劃,自用住宅免稅優惠僅限一戶一屋者,但高層認為條件太嚴,決定放寬為擁有多屋者,出售其主要居住的房產時,免課房地合一稅,全台約有743萬戶可望受惠。 財政部已將房地合一稅修正草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財政部長張盛和上周向行政院報告新版房地合一稅規劃,毛揆雖尚未拍板定案,但已定調房地合一稅以輕稅為要,以能修法通過為最高原則。 財政部表示,原先的自住宅免稅是比照奢侈稅規定,以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戶者才適用,但據了解,行政院討論時,認為自用住宅一戶免稅,並不符合我國民情,全台灣擁有1至3戶房屋的人,就有743萬人,影響太大,因此要求財政部檢討。 財政部決定參考美國和澳洲等國的不動產課稅制度,讓擁有多戶房屋者能選擇其中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後,原房屋交易所得的重購退稅制度不會改變,讓換屋族維持免稅,再搭配長期持有減徵優惠,可望減輕課稅負擔。 為抑制短期炒作歪風,財政部對於自用住宅免稅條件,仍堅持必須持有5年以上出售,同時必須有實際居住事實,才能適用免稅優惠。即使是自用住宅,若是在買進後2年內出售,則無法享有免稅,反而要按20%差別稅率加重課稅。 在排富條款方面,財政部原設定總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房屋,無法適用自住宅免稅優惠,且全台一體適用,但外界批評全台房價差距很大,一體適用並不公平,而且也剝奪高所得者的租稅人權,因此如果是出售自用住宅,並無門檻金額規定。 另外,在奢侈稅退場後,2年內的短期不動產交易,財政部初步訂定以差別稅率20%,加重課徵房地合一稅,但巢運等社運團體認為稅率太輕,奢侈稅一旦退場,政府將無政策工具可抑制房市短期炒作,財政部不排除提高稅率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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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臺南市: 1、東區、南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及中西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4%計算。 2、新營區及永康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計算。 3、鹽水區、白河區、柳營區、後壁區、東山區、麻豆區、下營區、六甲區、官田區、大內區、佳里區、學甲區、西港區、七股區、將軍區、北門區、新化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山上區、玉井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仁德區、歸仁區、關廟區及龍崎區:依房屋評定現值之8%計算。

新市新和社內區段徵收使用分區參考圖(套疊google earth)

房屋稅超徵 原來計入地下停車位

【聯合報╱記者蔡宗明、賈寶楠、吳政修/連線市報導】 財政部十二年前,即對公寓大樓地下室住戶的自用車位通令免徵房屋稅;但近半年來台南市不少大樓住戶發現被徵稅至今,紛紛向稅務局討回稅款,至少有數萬戶需退稅。 其他各縣市都宣稱未對大樓地下室的自用停車位課稅,除非出租營業才收稅。稅務官員說,民眾可檢視稅單「課稅面積」,如超過房屋所有權狀登載的「使用面積」,可向稅務單位查詢。 台南市陳姓市民八十四年間住進安平區大樓,去年他發現房屋稅,比晚他兩年搬到對面、同樣卅五坪房子的弟弟,多了將近一千元。 台南市議員馬崇喜去年底接獲陳先生反映後,向稅務局長李秀雄反映,發現全市很多住戶的自用地下停車位被課房屋稅,稅務局同意依財政部規定,退還五年溢收稅款,每戶退稅從二千元至七千元不等。 李秀雄表示,因稅務單位認為許多住戶將停車位轉租,或營業單位擅自將停車場改建為營業場所,才對大樓地下停車位課徵房屋稅。 他說,免徵地下停車場稅,應由納稅人主動申請,稅務局不清楚誰符合免徵條件,十一年來也透過網路及請媒體宣導,可能效果不彰,形成溢收房屋稅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