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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價稅 後年調高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屋稅與地價稅,預訂民國100年時加稅。行政院賦改會通過調高房屋與地價等財產持有稅,現有86項總計減稅400億元的租稅優惠將逐步回收,二年後將對持有大面積房地者加稅,估計可為國庫增加160億元稅收。 賦改會9日召開委員會議,檢討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通過三項加稅建議:限縮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的面積、提高房屋稅率,及建議公告地價從三年一調改為每二年調整等。 賦改會通過,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的面積,將由都市地區3公畝(約90坪)以內,縮小至2公畝(約60坪)以內;縮減自用住宅用地的面積,將會衝擊持有大面積土地的地主。目前自用住宅用地的地價稅,按千分之2課稅;超過部分按一般稅率計稅,從千分之10起跳。 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為1.2%到2%;營業用房屋為3%到5%;非住家非營業則為1.5%到2.5%。賦改會建議,營業用房屋的下限稅率調高為4%、非住家非營業房屋調高為2%。 地價稅累進稅率目前是從15%到55%,未來也會往上調升。稅基也希望調整,賦改會建議地方政府,將公告地價改為每二年公告調整,以貼近市價。 財政部統計,調高房屋稅下限稅率與地價稅累進稅率,即可增加國庫共160億元稅收。會議主席邱正雄裁示,此一方案,明年進入修法程序,最快100年實施。

賦稅改革檢討 土地房屋下限稅率建議調高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檢討「土地稅及房屋稅減免規定」,建議調高地價稅累進稅率及房屋稅下限稅率、公告地價改為每年調整、調降都市土地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面積、檢討小套房免房屋稅規定、無關農業經營的農舍改課地價稅等,估計一年可增加兩百多億元稅收。 賦改會達成初步共識,公告地價由每三年調整一次,改為每年重新規定公告地價;地價稅累進稅率及房屋稅法定下限稅率調高。 原本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房屋稅,但目前小坪數住宅林立,很多是豪華小套房現值低於10萬元,與市價差距相當大,因此要討房屋現值評價制度,此規定適用浮濫。 另外賦改會也建議,都市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面積上限,由現行三公畝(約90坪)降為二公畝(約60坪)。 目前與農業經營無關的農舍土地,仍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許多豪華農舍因此免稅;賦改會建議,稽徵機關應加強查核,農舍若與農業經營無關,應改課地價稅。 財政部長李述德強調,這些方案只是賦改會的期中報告,不會馬上實施,還要提出期末報告,未來若達成共識,也要提報行政院,並經立法院修法通過,而且會等到景氣復甦後再實施。

新遺贈稅法 23日生效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01.22 09:13 am 新修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23日生效。總統令昨(21)日公告,23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均按新稅率計稅。 遺產及贈與稅將從目前十級、最高稅率50%,降為單一10%的低稅率,最高稅率降幅達80%,遺贈稅免稅額亦分別調高至1,200萬元與220萬元。 遺贈稅原本採累進課稅,改為單一稅率10%後,以遺產稅為例,因搭配免稅額調高至1,200萬元之故,原本適用11%以下稅率者,均享有免稅。四口之家(夫妻及二名子女)遺產總額不超過1,846萬元者,亦無需負擔遺產稅。 根據財政部統計,遺產稅率調降為10%之後,遺產稅申報課稅案件比重已從原本約6%降至3.8%。贈與稅率下降、免稅額提高結果,全年應辦理贈與稅申報的案件,亦從15%減少為6.5%。 新遺贈稅法除調降稅率、提高免稅額,也減輕短漏報遺贈稅被從重處罰的罰鍰金額,目前短漏報遺贈稅一律按一倍起跳開罰,最高罰至二倍的規定,已調整為處二倍以下罰鍰,部分案件甚至可望低於一倍。 23日生效的遺贈稅法改變無現金繳稅者,以實物抵稅原則。部分較難變現的財產如未上市櫃股票、債權與公設地,抵稅上限將被限制,可抵繳稅額不得逾該財產占應納稅額的比例。舉例來說,遺產總額500元,稅額100元,不易變價財產30元,以不易變價財產抵稅上限將降為6元,不是30元。

總統令:修正「民法」物權編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018501 號令修正公布第 757~759、764、767~772、774、775、777~782、784~790、792~794、796~800、802~807、810、816、818、820、822~824、827、828、830 條條文;增訂第 759-1、768-1、796-1、796-2、799-1、799-2、800-1、805-1、807-1、824-1、826-1 條條文;刪除第 760 條條文;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青年安心成家零利率房貸 2月16日起跑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09年1月21日電)內政部營建署今天表示,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將於2月16日起受理,包括前2年200萬元的零利率房貸、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的2年租金補貼,總額度13.9億元,3月27日截止受理。 營建署表示,13.9億元總額度中,預估可辦理租金補助2萬戶、購屋貸款利息補貼1萬戶,3月底截止受理後,將先進行審查,若還有剩餘額度,將辦理第二次申請至額滿為止,且「青年安心成家方案」預計推動四年,明年將匡列新補貼額度。 營建署預估,購屋利息補貼2年約可省下7.5萬元,租金補貼2年可省8.64萬元,符合標準者每人一生有二次申請機會,每次可由購屋利息補貼或租屋補貼方案擇一。 為協助新婚、育有子女的青年家庭減輕居住負擔,去年行政院振興經濟方案中,通過「愛心成家方案」,主要分為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及租金補貼,主要針對20至40歲、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者等。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住宅補貼部分,只要結婚未滿2年的青年家庭,或育有未滿20歲子女的青年家庭,都可提出前2年200萬元的零利率房貸,但還需符合20至40歲、家庭成員無自用住宅、家庭年收入在全國80%分位點下等條件。 以台北市80%分位點標準為例,家庭年收入為231萬元,高雄市為172萬元。 購屋貸款優惠前2年有200萬元房貸可享零利率,但第三年起即不再提供優惠利率,即依消費者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的利率辦理,但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及弱勢戶,則可持續享有優惠利率,目前第三年優惠利率為0.642%、1.217%兩種。 除購屋利率補貼外,方案也提供租金補貼,申請人年齡若在20至40歲、家庭成員無自用住宅、家庭年收入低於60%分位點,且是新婚或育有未滿20歲子女者,即可提出申請,每戶每月租金可獲補貼最高3600元,為期2年。 此外,營建署表示,考量有換屋需求者平均年齡較高,若這2年內已購屋且辦有房貸者,可轉貸或改貸,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的前2年200萬元零利率優惠,換屋者的年齡上限並特別放寬至45歲;若近期有意購屋者也可提前申請,但申請獲准後一年內需辦理房貸。